智光电气: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张德仁)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德仁)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经本人确认2022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且相关会议资料详实充分。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投票表决中,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11次,本人均按要求出席。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务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1月22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岭南电缆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4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确认及2022年薪酬方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转让智光研究院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提名姜新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事项 | 同意 |
2022年5月2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 同意 |
2022年7月1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聘任林泽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8月1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2022年10月1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同意 |
2022年10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11月2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调整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员工持股计划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及时了解到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为我对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分享自己在熟知的专业领域和工作中的经验,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公司规范地披露信息,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2022年度,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培训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关注中国证监会、广东省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含网络),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2022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一)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分别对补选公司董事、聘任公司副总裁等事项进行审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期间,积极履行职责,共召集、召开一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上委员听取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述职报告,并对其2021年度薪酬进行了审核,为提高管理层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及奖金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考核和激励办法,公司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其他工作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张德仁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