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9  智光电气(002169)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熊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熊坦先生的相关履历资料,我们认为熊坦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熊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张德仁 邵希娟 彭说龙

2023年9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张德仁 邵希娟 彭说龙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