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3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叶锡如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5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96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2%)。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叶锡如 | ||||
住所 |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玉二西南一横13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3月31日-2023年5月10日 | ||||
股票简称 | 芭田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170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9,963,700 | 1.12 | |||
合 计 | 9,963,700 | 1.12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54,456,742 | 6.12 | 44,493,042 | 4.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456,742 | 6.12 | 44,493,042 | 4.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大宗交易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大宗交易减持情况无需进行预披露。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叶锡如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