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叶锡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锡如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叶锡如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9,963,700股,持股比例由6.12%下降至4.99%,不再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叶锡如先生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5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9,963,7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1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 ||
叶锡如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4,456,742 | 6.12% | 44,493,042 | 4.99% |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叶锡如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