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芭田股份(002170)公司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1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决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5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5 月25 日至2022 年6 月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6 月6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 年6 月13 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6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5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340,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5.71 元/份;同意向符合条件的9 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2.86 元/股。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7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 议案》,因公司实施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 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 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71 元/份调整为5.70 元/份,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由2.86 元/股调整为2.85 元/股。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书。2022 年7 月20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和股 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3 年5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3 年6 月7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7、2023 年7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 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70 元/份调整为5.685 元/份。同时,公司将注 销20 名已离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获授的1,395,000 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 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个人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 1,686,360 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3,081,360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9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6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4 年7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5.685 元/份调整为5.535 元/份。同时,公司将注销第一个可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 象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834,479 份股票期权,首次授 予2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1,498,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 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416,600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1 名已

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105,000 股限制性股票以及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 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42,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将注销预留授予1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595,000 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 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789,000 份股票期权。首次 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合计注销5,133,079 份股票期权。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5 年7 月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535 元/ 份调整为5.255 元/份。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 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5 年7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合计注销3,081,700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456,000 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40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书。

11、2025 年10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依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255 元/份调整为5.095 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6 年5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依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095 元/份调整为4.525 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4 月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和2026 年5 月6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7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15 日。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 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综上,公司 需要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派息: P=P_{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5.095-0.57=4.525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