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立科技”)为兼顾长远发展和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向本公司分配利润,具体分配如下:
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顶立科技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708,575.34元,顶立科技股东会决定按股东持股比例派发现金红利共计3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6.7189%,派发现金红利20,015,670.00元;其余股东持股比例为33.2811%,派发现金红利9,984,330.00元。顶立科技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占其2022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的
91.7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023年8月8日,本公司已收到上述分红款20,015,670.00元,公司本次所得分红款将增加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的净利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