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近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50,492,984.59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发放主体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形式 | 补助到账日期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计入的会计科目 | 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安徽楚江循环金属再利用有限公司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经营奖励 | 9,500,000.00 | 现金 | 2023年9月26日 | 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2 | 9,500,000.00 | 现金 | 2023年9月27日 | ||||||||
3 | 7,800,000.00 | 现金 | 2023年9月28日 |
4 | 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鸟高新”) | 宜兴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 “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 | 2,050,000.00 | 现金 | 2023年9月28日 | 关于下达中央财政支持的第一批、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期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否 |
5 | 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资源循环利用分公司 | 无为市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832,984.59 | 现金 | 2023年9月28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小计 | 32,682,984.59 | ||||||||||
6 | 天鸟高新 | 宜兴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 核心技术攻关专项中央补助 | 17,810,000.00 | 现金 | 2023年9月27日 | 涉密文件 | 收益类 | 递延收益 | 是 | 否 |
小计 | 17,810,000.00 | ||||||||||
合计 | 50,492,984.59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
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递延收益;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50,492,984.59元,其中计入其他收益32,682,984.59元,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32,682,984.59元;计入递延收益17,810,000.00元,待项目验收后计入当期损益。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