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新材”或“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楚江新材使用部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37.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562.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0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29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和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募投项目早日投产见效,公司使用“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募集资金新设子公司,负责专门承建、营运“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即:将“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的原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变更为新设立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海”)。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对自身组织架构及业务条线进行重新部署,因此在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高精铜带”)、将“年产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高精铜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相关预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投入募集资金额 | 备注 |
1 | 年产5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 | 72,485.00 | 60,000.00 | 实施主体:楚江高精铜带 |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年产5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 | 72,485.00 | 60,000.00 |
2 | 年产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 | 27,231.00 | 27,000.00 |
3 | 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 | 127,192.00 | 48,000.00 |
4 | 年产2万吨高精密铜合金线材项目 | 17,200.00 | 8,000.00 |
5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40,000.00 | 38,562.40 |
合计 | 284,108.00 | 181,562.40 |
2 | 年产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 | 27,231.00 | 27,000.00 | 实施主体:清远高精铜带 |
3 | 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 | 127,192.00 | 48,000.00 | 实施主体:安徽鑫海 |
4 | 年产2万吨高精密铜合金线材项目 | 17,200.00 | 8,000.00 | 实施主体: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
5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40,000.00 | 38,562.40 | |
合计 | 284,108.00 | 181,562.40 |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6,088.0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53,022.6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以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83,000.00 |
减:累计支付的发行费用 | 1,371.57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136,088.03 |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 7,482.29 |
募集资金余额 | 53,022.69 |
其中: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 | 18,000.00 |
购买理财产品 | 24,000.00 |
募集资金账户活期余额 | 11,022.69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年产5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 | 楚江高精铜带 | 72,485.00 | 30,825.94 |
2 | 年产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 | 清远高精铜带 | 27,231.00 | 12,714.66 |
3 | 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 | 安徽鑫海 | 127,192.00 | 49,623.77 |
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 | ||||
4 | 年产2万吨高精密铜合金线材项目 | 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 17,200.00 | 4,358.14 |
5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楚江新材 | 40,000.00 | 38,565.52 |
合计 | 284,108.00 | 136,088.03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金额不超过前次所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金额,因此不涉及新增进行现金管理之募集资金),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投资额度及品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决策程序:根据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楚江新材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
2、楚江新材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楚江新材及子公司实施本次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逸凡 吴 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