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及下属子公司于近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49,467,111.58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发放主体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形式 | 补助到账日期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计入的会计科目 | 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 安置残疾人退税 | 1,094,400.00 | 现金 | 2023年12月29日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52号)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2 | 南陵楚江物流有限公司 | 南陵县烟墩政府 | 扶持资金 | 281,421.36 | 现金 | 2024年1月17日 | 与南陵县烟墩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书》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否 |
3 | 安徽楚江循环金属再利用有限公司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7,352,276.01 | 现金 | 2024年1月17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4 | 安徽楚盛循环金属再利用有限公司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212,405.09 | 现金 | 2024年1月17日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
5 | 安徽楚江森海铜业有限公司 | 无为市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908,367.40 | 现金 | 2024年1月30日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
6 | 安徽楚江循环金属再利用有限公司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经营奖励 | 9,500,000.00 | 现金 | 2024年1月31日 | 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7 | 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资源循环利用分公司 | 无为市泥汊镇镇政府 | 财政扶持资金 | 17,797,614.00 | 现金 | 2024年1月31日 | 与无为市泥汊镇人民政府签订的企业扶持协议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8 | 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 无为市财政局泥汊镇财政所 | 财政扶持资金 | 3,597,127.72 | 现金 | 2024年1月31日 | 与无为市泥汊镇人民政府签订的企业扶持协议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小计 | 48,743,611.58 | ||||||||||
9 | 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 特定场景下可燃垃圾低污染焚烧系统升级改造及优化调控技术 | 695,500.00 | 现金 | 2024年1月5日 | 涉密文件 | 收益类 | 递延收益 | 是 | 否 |
小计 | 695,500.00 |
合计 | 49,439,111.58 | ||||||||||
10 | 楚江新材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芜湖市助企业“开门红”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 23,000.00 | 现金 | 2023年12月29日 | 关于印发《芜湖市助企“开门红”鼓励企业稳岗增岗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 收益类 | 营业外收入 | 否 | 否 |
11 | 芜湖天鸟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芜湖市社会保险中心 | 扩岗补助 | 1,000.00 | 现金 | 2024年1月15日 | 《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2号) | 收益类 | 营业外收入 | 否 | 否 |
12 | 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 芜湖市社会保险中心 | 扩岗补助 | 2,000.00 | 现金 | 2024年1月19日 | 收益类 | 营业外收入 | 否 | 否 | |
13 | 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 芜湖市社会保险中心 | 扩岗补助 | 1,000.00 | 现金 | 2024年1月19日 | 收益类 | 营业外收入 | 否 | 否 | |
14 | 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 无为市养老保险实业管理局 | 扩岗补助 | 1,000.00 | 现金 | 2024年1月30日 | 收益类 | 营业外收入 | 否 | 否 | |
小计 | 28,000.00 | ||||||||||
总计 | 49,467,111.58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递延收益;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公司收到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49,467,111.58元: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49,439,111.58元,其中:计入其他收益48,743,611.58元,计入递延收益695,500.00元;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28,000.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上述政府补助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的具体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