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19  楚江新材(00217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1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及下属子公司于近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57,006,241.51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获得补助的主体发放主体补助项目补助金额(元)补助形式补助到账日期补助依据补助类型计入的会计科目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1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无为市泥汊镇人民政府扶持资金772,390.81现金2024年5月27日与无为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楚江导体产业园年产15万吨高端细线生产项目投资协议》收益类其他收益
2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无为市泥汊镇人民政府企业扶持资金3,772,588.41现金2024年6月25日与安徽无为泥汊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收益类其他收益
3无为楚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无为市泥汊镇人民政府扶持资金168,683.35现金2024年6月25日与无为市泥汊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收益类其他收益
4安徽楚盛循环金属再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盛循环”)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经营奖励3,820,000.00现金2024年6月25日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收益类其他收益
5安徽楚江循环金属再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循环”)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经营奖励6,170,000.00现金2024年6月25日收益类其他收益
6安徽楚江森海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海铜业”)无为市泥汊镇镇政府财政扶持资金5,136,047.12现金2024年6月25日与无为市泥汊镇人民政府签订的企业扶持协议收益类其他收益
7森海铜业无为市泥汊镇镇政府财政扶持资金5,700,119.03现金2024年6月26日收益类其他收益
8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23年市级外贸促进政策资金1,300,000.00现金2024年6月27日2023年市级外贸促进政策资金财政涉企项目收益类其他收益
9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23年市级外贸促进政策资金260,600.00现金2024年6月27日收益类其他收益
10楚盛循环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增值税即征即退2,485,271.80现金2024年6月19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收益类其他收益
11楚江循环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增值税即征即退9,193,184.35现金2024年6月20日收益类其他收益
12森海铜业无为市税务局增值税即征即退3,530,368.13现金2024年7月1日收益类其他收益
13楚盛循环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增值税即征即退2,804,847.34现金2024年7月16日收益类其他收益
14楚江循环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增值税即征即退11,412,141.17现金2024年7月17日收益类其他收益
小计56,526,241.51
15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项目补助款480,000.00现金2024年5月30日涉密文件收益类递延收益
小计480,000.00
合计57,006,241.51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递延收益;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公司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57,006,241.51元,其中:计入其他收益56,526,241.51元,计入递延收益480,000.00元;

(2)上述政府补助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的具体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