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健康: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健康 公告编号:2023-48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00;
2、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A座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沈学如;
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630,1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35%。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52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8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05,1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49%。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81,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5367%;反对2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6,2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767%;反对2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吴朴成
3、律师姓名:张玉恒、孟奥旗
4、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