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4月18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了公司股份7,758,7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成交金额为48,396,390.66元。上述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为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注销上述已回购7,758,700股股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49,043,052元变更为441,284,35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该等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郭立丹、赵阳
2、电 话:0575-87160891
3、传 真:0575-87160531
4、电子邮箱:cxyl002173@126.com
5、申报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