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关于为鸿润医药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鸿润医药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10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鸿润医药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浙江鸿润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润 医药”)在1,000 万元授信额度内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以下 简称“北京银行诸暨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诸暨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RTL000334601),具体内容如下: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2、保证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主债务人:浙江鸿润医药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
(1)主合同为北京银行与主债务人已经或即将订立的名称为《借款合同》 的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
(2)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 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 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 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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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 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3)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为主合同项下首次提款日起12 个月,具体以主 合同为准。
5、保证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的条款条件为主债务人(即主合同下的债务人)向 北京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合同及其债务履行期、担保范围见 “被担保的主合同”。主合同项下业务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办 理时,该分支机构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取得相应的担保权益。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 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 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 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 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 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 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额度)为4,3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3%。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子 公司进行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除上述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等事项。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北京银行诸暨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RTL000334601)。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3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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