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0 元/股。回购 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2026 年6 月2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7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最高成交价为17.7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16.2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635.15 万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 情况符合公司披露的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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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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