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童益恭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业务信息: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日前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相关业务受到影响,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且并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0月25日,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华兴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5年4月2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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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