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5月)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70,632.5581万元(人民币,下同)。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70,225.0581万元(人民币,下同)。 |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70,632.5581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70,225.0581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具体修订后的章程内容请详见《公司章程》全文,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