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3  延华智能(00217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保国先生。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西康路1255号普陀科技大厦17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5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12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下同)共计9人,代表股份份251,784,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554%。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7,38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627%。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84,395,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926%。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2,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2,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欧龙律师、游广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51,784,493191,389,45776.0132%5,8990.0023%60,389,13723.98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49916,60073.7811%5,89926.2189%0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51,784,493191,385,55776.0117%9,7990.0039%60,389,13723.98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49912,70056.4470%9,79943.5530%0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51,784,493191,389,45776.0132%5,8990.0023%60,389,13723.98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49916,60073.7811%5,89926.2189%0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51,784,493191,385,55776.0117%9,7990.0039%60,389,13723.98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49912,70056.4470%9,79943.5530%0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51,784,493191,385,55776.0117%9,7990.0039%60,389,13723.98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49912,70056.4470%9,79943.5530%0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6、《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51,784,493191,389,45776.0132%5,8990.0023%60,389,13723.98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49916,60073.7811%5,89926.2189%0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7、《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51,784,493191,389,45776.0132%60,395,03623.9868%00.0000%
中小股东表22,49916,60073.7811%5,89926.2189%00.0000%

决情况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51,784,493191,385,55776.0117%9,7990.0039%60,389,13723.98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49912,70056.4470%9,79943.5530%0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9、《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51,784,493191,389,55776.0117%60,398,93623.9883%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49912,70056.4470%9,79943.5530%0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欧龙律师、游广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