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延华智能”)于2024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胡黎明先生持有的延华智能全部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并收到胡黎明先生的确认,其持有的全部延华智能股份已经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冻结起始日 | 解除冻结日期 | 解除冻结机关 | 解除冻结原因 |
胡黎明 | 否 | 47,869,137 | 100% | 6.72% | 无限售流通股 | 2024年5月30日 | 2024年12月26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法院裁定解除冻结 |
合计 | - | 47,869,137 | 100% | 6.72% | -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胡黎明先生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情况。
二、股东股份解冻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以及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此,本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冻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胡黎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解冻不会对公司治理和经营产生直接影响,股份解冻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名单和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