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10  延华智能(00217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2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智能”或“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上海延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延实”)将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以下简称“贷款方”)申请的2,000万元的最高本金限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海延实就本次担保已履行审批程序,其股东同意其提供担保;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2月04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1255号6楼602室

4、法定代表人:黄慧玲

5、注册资本:71,215.3001万元

6、主营业务:工程管理,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智能

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专业四技服务,智能化、信息化与节能的设备与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从事节能领域、医疗信息化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能源管理,医疗软件、交通软件、能源软件、旅行软件、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开发与销售,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承包境外建筑智能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施工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境外智能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审计):

单位:万元

2023/12/312024/9/30
资产总额160,642.62144,891.11
负债总额97,245.4482,113.4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804.9110,525.89
流动负债总额90,496.6774,163.04
所有者权益63,397.1862,777.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5,017.3544,141.06
2023年度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67,557.0340,409.76
利润总额2,908.87-1,241.29
净利润2,250.64-876.30

8、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更多公司相关信息请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三、拟签订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包括公司向贷款方提出申请,贷款方经审核同意后,根据主合同向公司提供的各类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业务、担保业务、贵金属交易、拆借、衍生品交易等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本外币债权(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2、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2月29日止。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贷款方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公司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公司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贷款方对公司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8,698.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

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212.2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24%。本次担保为全资孙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包含在上述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

公司及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其他

本次全资孙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保障公司的正常资金需求,能够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