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关于实施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高端互连科技
产业社区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况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满足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增强核心竞争力,拟投资27.2亿元在洛阳市购置土地建设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关于实施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项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号)披露在2023年7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竞得位于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西路以南、浅井南路以西地块编号为LYTD-2023-27的土地使用权。近日,公司与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就上述地块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豫(洛)出让(2023年)第31号),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人: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宗地编号:LYTD-2023-27;
宗地面积:宗地总面积大写壹拾万零贰仟玖佰玖拾壹点柒伍贰平方米(小写102991.752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壹拾万零贰仟玖佰玖拾壹点柒伍
贰平方米(小写102991.752平方米);
出让年期:40年;出让价款:壹亿叁仟贰佰捌拾陆万元(小写132860000.000000元);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交付时间:出让人同意在2023年8月21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宗地用途:地上部分为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地下部分为配建停车和人防设施;
土地利用要求:建筑容积率不高于4.0,大于2.0;生效时间: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用于实施中航光电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项目,该项目的实施重点提升微小型低矮化集成传输连接器及组件、光传输器件及组件、微波光子器件及组件、液冷散热组件及设备等产品研发及生产能力,为实现公司中长期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