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股网  2024-06-22  中航光电(002179)公司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韩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54,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3%)的董事韩丰先生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7%)。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中航光电”)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韩丰先生的《股票减持计划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占公司股本比例
韩 丰董 事154,7000.00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拟减持的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含因送转股增加的股份)

(三)本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7%

(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五)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六)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七)韩丰先生未曾出具与减持计划相关的持股意向或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八)韩丰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九)韩丰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或任期届满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丰先生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韩丰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董事韩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股票减持计划书》。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