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5  纳思达(002180)公司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详见2023年5月25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