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关于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5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即2023年5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 | 410,093,916 | 28.96% |
2 | 庞江华 | 65,476,844 | 4.62%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1,093,964 | 3.61% |
4 | 汪东颖 | 41,730,879 | 2.95% |
5 | 吕如松 | 27,361,854 | 1.93%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777,569 | 1.61% |
7 | 李东飞 | 21,284,025 | 1.50%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616,185 | 1.17%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882,581 | 1.05% |
10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622,018 | 1.03% |
二、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即2023年5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 | 410,093,916 | 32.06% |
2 | 庞江华 | 65,476,844 | 5.12%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1,093,964 | 3.99%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777,569 | 1.78%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616,185 | 1.30%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882,581 | 1.16% |
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622,018 | 1.14% |
8 | 易方达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易方达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14,274,024 | 1.12% |
9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11,999,998 | 0.94%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品质动能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279,099 | 0.88% |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