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3-12-21  纳思达(002180)公司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纳思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信息技术”)提供新增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 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18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广东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纳思达信息技术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2.2亿元的担保,保证范围包括纳思达信息技术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进出口银行广东分行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纳思达信息技术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公司在《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最高债权的确定期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180.34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0.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7.00%,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0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