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8  粤 传 媒(00218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3-03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处置房产事项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处置的方式,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对外出售,交易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现阶段该事项并不构成关联交易。若公司之关联方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拍得该房产而导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处置部分房产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本次交易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报经营”)、广州先锋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报业”)、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传媒”)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处置的方式,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对外出售所拥有的如下房产:

序号物业地址物业简称物业权属
1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同景西街143号603、703、902房同景苑宿舍广报经营
2广州市白云区江岸西二巷1号别墅保利江岸花园别墅
3广州市荔湾区翠琳街9号1703、2803房保利花香美苑
4广州市荔湾区翠琳街9号2901房保利花香美苑2901大洋传媒占比60%、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占比40%
5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92号508、509房丽日广场大洋传媒
6广州市越秀区观绿路45号901-903房海南大厦先锋报业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处置房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资产名称权属人出售方名称房屋坐落房产权证号证载 用途产权证 登记日期土地 使用期限现状房屋结构建筑面积 (m?)
1同景苑 宿舍广报经营广报经营白云区西槎路同景苑同景西街143号603房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50093271号住宅2013年 10月14日使用年限70年,从1995年4月6日起已出租钢筋混凝土结构共9层68.5200
2白云区西槎路同景苑同景西街143号703房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50093269号2013年 10月14日使用年限70年,从1995年4月6日起已出租钢筋混凝土结构共9层68.5200
3白云区西槎路同景苑同景西街143号902房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50093265号2013年 10月14日使用年限70年,从1995年4月6日起空置钢筋混凝土结构共9层68.5200
4保利江岸花园别墅白云区江岸西二巷1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04178号住宅2021年 2月5日使用年限70年,从2008年7月2日起空置钢筋混凝土结构共2层390.9249
5保利花香美苑荔湾区翠琳街9号1703房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5715号住宅2020年 8月31日使用年限70年,从2011年1月27日起已出租钢筋混凝土结构共38层142.7900
6荔湾区翠琳街9号2803房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5712号住宅2020年 8月31日使用年限70年,从2011年1月27日起已出租142.7900
7保利花香美苑2901大洋传媒占比60%、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占比40%大洋传媒(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大洋传媒全权处理)荔湾区翠琳街9号2901房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40622、05406221号住宅2020年 12月8日使用年限70年,从2011年1月27日起空置钢筋混凝土结构共38层142.6849
8丽日广场大洋传媒大洋传媒越秀区大德路92号508房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145549号住宅2012年 8月14日使用年限70年,从1995年4月18日起空置钢筋混凝土结构共19层144.0300
9越秀区大德路92号509房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145547号住宅2012年 8月14日空置128.6500
10海南大厦先锋报业先锋报业越秀区观绿路45号901房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029074号住宅2010年 10月27日使用年限70年,从1997年3月25日起空置钢混结构共22层65.3200
11越秀区观绿路45号902房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029077号2010年 10月27日已出租88.3900
12越秀区观绿路45号903房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029081号2010年 10月27日已出租66.3200

(二)估价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广报经营、大洋传媒、先锋报业委托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其拟处置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评字Z23026200101号、Z23026200102号、Z22086200138号、Z22086200117号)。拟处置房产评估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房产权证号房屋地址账面价值累计折旧评估值增值率
原值净值
1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50093271号白云区西槎路同景苑同景西街143号603房440,516.00252,136.81188,379.191,644,480552.22%
2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50093269号白云区西槎路同景苑同景西街143号703房440,516.00252,136.81188,379.191,610,220538.63%
3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50093265号白云区西槎路同景苑同景西街143号902房440,516.00252,136.81188,379.191,562,256519.61%
4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04178号白云区江岸西二巷1号13,144,761.9012,499,573.16645,188.7418,764,39550.12%
5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5715号荔湾区翠琳街9号1703房3,244,500.003,080,112.00164,388.005,111,88265.96%
6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5712号荔湾区翠琳街9号2803房3,225,413.253,061,992.45163,420.805,311,78873.47%
7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40622、 05406221号荔湾区翠琳街9号2901房4,421,365.134,232,351.63189,013.505,307,87825.41%
8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145549号越秀区大德路92号508房1,500,000.0045,000.001,455,000.004,724,18419975.46%
9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145547号越秀区大德路92号509房4,309,775
10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029074号越秀区观绿路45号901房618,377.3277,850.13540,527.192,286,2002836.67%
11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029077号越秀区观绿路45号902房836,778.48105,345.98731,432.502,943,3872694.02%
12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029081号越秀区观绿路45号903房627,844.2079,042.02548,802.182,228,3522719.20%
合计28,940,588.2823,937,677.80--55,804,797.00--

注:同景苑宿舍、海南大厦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9月30日;保利江岸花园别墅、保利花香美苑、保利花香美苑2901、丽日广场物业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3月30日。

(三)权属情况说明

房产保利花香美苑2901为大洋传媒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共有产权物业,大洋传媒占比60%,广州地铁集团占比40%,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大洋传媒全权处理处置房产事宜。上述拟处置房产的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拟处置房产均可持续、正常使用。

三、处置方式及相关授权

(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相关规定,上述房产将通过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方式处置,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分批次进行资产转让。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办理本次处置房产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实施本次处置房产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在遵循《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定的基础上确定或调整挂牌价格等事项;

2.根据公开挂牌结果和市场情况,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处置房产相关的挂牌手续;

3.聘请与实施本次处置房产相关的中介机构,批准、签署有关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处置有关的文件,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公告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一切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与意向受让方之间签署的转让协议等;

4.办理本次处置房产所涉及的所有申请、报送、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必要手续,包括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5.办理房产交割相关的各项手续;

6.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处置房产转让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次处置房产事项完成之日有效。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四、涉及处置房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处置房产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本次处置房产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交易的进展情况。

若公司之关联方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拍得该房产而导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本次处置房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处置房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处置的部分房产事项,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有效回笼资金,并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本次房产处置事项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预计收益2,204.51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71%,最终测算以公开挂牌结果确定的交易价格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独立意见;

(三)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评字Z23026200101号、Z23026200102号、Z22086200138号、Z22086200117号)。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