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及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二、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陈玉罡
段淳林 范海峰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