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2023年度业绩预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预计的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1,500.00万元 – 2,200.00万元 | 盈利:4,434.69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50.39% – 66.1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 300.00万元 – 1,000.00 万元 | 盈利:935.20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132.08% –206.93%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0129元/股 – 0.0189元/股 | 盈利:0.0382元/股 |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业绩预计同比下降,主要受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
(一)2023年房产处置收益591.99万元,同比减少1,931.49万元,并计入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
(二)股民索赔预计负债支出1,428.97万元,上年同期342.06万,利润减少1,086.91万元,
并计入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
(三)版面广告、发行等传统业务收入下降,净利润同比减少。
(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2023年10月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文化
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部分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未来适用的所得税政策将发生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预提费用、信用减值损失等项目,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而产生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因该税收政策带来的2023年可按净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约1,500万元,同时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1,500万元,并计入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
四、 风险提示
(一)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德粤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德粤基金”)参投
项目较多,部分项目2023年度财务报表未出具,因此,德粤基金公允价值可能会有较大波动且德粤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尚未经评估师和会计师审核确认,可能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
公司参股公司华美洁具有限公司属于中外合资企业,其财务报表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可能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
(二)2020年7月1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8)
粤刑终881号】,本案执行尚在进行中,案件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
(三)2021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
19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受理案件共计322件,其中一审已判决案件272件,二审已判决案件37件。由于投资者起诉情况和案件审理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
(四)2023年11月2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
最高法民终232号】。由于本案尚未进入到执行阶段,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
五、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