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9  粤 传 媒(002181)公司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网”)于2024年4月26日收到了《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自有阵地建设扶持经费的通知》和相应扶持经费310万元人民币,主要专项用于运营“中国广州发布”政务新媒体。本次政府补助以大洋网作为获得补助主体,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上述310万元补助已经以现金的形式支付到大洋网,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37.38%。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四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自有阵地建设扶持经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本次获取的财政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运营“中国广州发布”政务新媒体,因此是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根据上述规定以及《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自有阵地建设扶持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上述补助经费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补助,主

要专项用于补偿大洋网2024年度运营“中国广州发布”政务新媒体的相关费用,310万元补助列入其他收益核算,计入大洋网2024年度损益。

(三)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预计将增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万元。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自有阵地建设扶持经费的通知》;

2.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