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关于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02  粤 传 媒(002181)公司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粤传媒”)近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24)沪0101执恢160至174号《执行裁定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将拍卖、变卖公司股东上海埃得伟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埃得伟信”)、叶玫、乔旭东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执行裁定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埃得伟信、叶玫、乔旭东向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分别履行已生效的(2016)沪黄证执字第105号、106号、107号、108号、109号、110号执行证书中确定的义务以及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履行。执行中,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持有的粤传媒限售流通股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拍卖、变卖上述被执行人持有的粤传媒合计14,590,617股限售流通股票。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次股份将被拍卖、变卖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变卖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是否为 限售股 及限售 类型拍卖人拍卖原因
上海埃得 伟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3600098.47%0.40%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司法裁定
1272000
1000000
600000
1000000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变卖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是否为 限售股 及限售 类型拍卖人拍卖原因
叶玫140000054.56%0.57%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司法裁定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240000
1000000
乔旭东1342617100%0.29%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司法裁定
1000000
1000000
合计——14590671——1.26%——

注:限售股类型为资产重组限售股份。

二、 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变卖的埃得伟信、叶玫、乔旭东持有的粤传媒限售流通股合计14,590,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2.埃得伟信、叶玫、乔旭东均非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案件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沪0101执恢160-174号;

2.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告知书》(2024)沪0101执恢163号。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