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镁业: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或“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
2024年8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范乃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范乃娟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范乃娟女士原定任期自2024年3月29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在递交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曹娅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范乃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520股,曹娅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聘任范乃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范乃娟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积极推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运营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范乃娟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特此公告。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