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亚通: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28  怡 亚 通(00218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9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对象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1、关联交易及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购销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往来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大厦B座3101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注册资本231,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标准化服务;认证咨询;数字技术服务;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贸易经纪;大数据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关联方近三年发展状况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1,8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等。目前,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正处于前期发展阶段,截止2024年06月30日,实现营业总收入305,958万元,净利润38万元,未来业务发展前景良好。

3、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242,841资产总额234,164
负债总额32,819负债总额5,104
营业收入352,306营业收入305,958
净利润-2,778净利润38
净资产210,022净资产229,060
资产负债率13.51%资产负债率2.18%

4、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之规定,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履约能力分析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股东及持股比例
1联怡国际(香港) 有限公司2000年08月18日600,002,000元港币-香港新界粉岭安全街11 号1 楼102 室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2023年度财务数据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
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320,448.72246,718.4173,730.31340,382.95251.3876.99%369,167.94232,569.82136,598.12411,402.40200.4363.00%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电子元器件购销业务,预计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业务,是合理必要的。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且付款条件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4年1月1日至本次披露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9,985.60万元。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00,0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8,185.26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22,32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246.54%,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7,989.9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4,946.4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6,009.68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16.20%。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往来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往来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形成以下审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必要的日常交易事项,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