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亚通: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5-04-10  怡 亚 通(002183)公司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营活动、财务管理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会议事项审议意见类型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1月12日)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4年2月2日)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怡亚通产业创新有限公司为“怡亚通新经济供应链创新中心项目·珑樾园”购房者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同意
的议案》。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3月25日)1、《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中小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业务的议案》;2、《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4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4月10日)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7、《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0、《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1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5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
6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6月4日)1、《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亳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向其控股股东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佛山市科创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7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7月24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芯景铄(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
8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8月16日)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3、《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4、《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
9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9月26日)1、《关于公司十家子公司向关联公司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往来提供担保的议案》;3、《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
10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11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12月12日)1、《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的议案》;2、《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1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31日)1、《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2、《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上述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度,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经营活动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部分以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活动监督

报告期内,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及内部管控措施。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当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充分、完备,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管理人员监督

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会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权,列席公司全年部分董事会和历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现场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开展监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通过召开12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报告期内部分董事会和历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现场会议,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24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违规的情形。公司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4、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业务风险防范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分开。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5、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中小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十家子公司向关联公司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往来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3,007.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924,817.67万元的11.14%;公司及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64,295.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924,817.67万元的71.83%。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法定程序。

7、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真阅读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管理层具有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识,形成了较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及监控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合理性,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在公司经营运作中的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未发现严重影响公司业务有效执行、会计记录的真实、准确及资金的安全、完整等方面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缺陷,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8、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

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独立地行使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整个公司的监督权,确保公司依法运作,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