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对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的评价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为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没有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
6、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仅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一项议案,未披露本次会议决议。
(三)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5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半年度)》。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仅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未披露本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依法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高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职责,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
司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四)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收购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按市场定价的原则定价,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1、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3、2022年,公司未出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发布前均依照上述制度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送,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正、公平,通知提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定期报告预约的时间及注意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按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更有效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