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科技: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11月28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11月28日,以下简称“查询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相关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查询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查询期间,除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经核查,平安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相关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平安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查询期间,有104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查询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亦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拟进行本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全体核查对象未发现利用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