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8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胜利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35,857,8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046%。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23,774,5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863%。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2,083,3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183%。
3、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2,083,3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183%。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系统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非独立董事选举
1.1选举通过张玉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33,45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209,678,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8659%。
1.2选举通过杨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32,620,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41%;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208,845,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4735%。
上述人员担任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王峰、冯曼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