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聚德: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6  全 聚 德(002186)公司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会对全部议案实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上午 9:15 至2026 年5 月15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217 号公司517 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金梅女士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5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为145,499,1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4060%。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5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47,6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6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4 名,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5,725,0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221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5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774,0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84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42,474,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09%; 反对2,659,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5%;弃权 36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516%。

同意7,622,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891%;反对2,659,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9726%;弃权36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83%。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对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报告,报告 内容详见2026 年4 月2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142,466,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57%; 反对2,657,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2%;弃权 37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581%。

同意7,615,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187%;反对2,657,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9547%;弃权37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66%。

3.《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142,465,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51%; 反对3,013,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11%;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37%。

同意7,614,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102%;反对3,013,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8.3019%;弃权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8%。

4.《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同意142,488,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06%; 反对2,657,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2%;弃权 3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432%。

同意7,636,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225%;反对2,657,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9547%;弃权3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28%。

5.《关于公司申请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42,485,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89%; 反对2,578,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3%;弃权 43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988%。

同意7,634,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990%;反对2,578,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2184%;弃权43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26%。

6.《关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134,691,476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7,782,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097%;反 对2,657,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853%;弃权

36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4050%。

同意7,622,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891%;反对2,657,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9547%;弃权36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61%。

7.《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142,433,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32%; 反对3,045,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1%;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37%。

同意7,582,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106%;反对3,045,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8.6015%;弃权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8%。

8.《关于公司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42,474,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09%; 反对2,576,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6%;弃权 4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085%。

同意7,622,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891%;反对2,576,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1949%;弃权4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59%。

9.《关于制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42,364,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54%; 反对2,781,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4%;弃权 3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432%。

同意7,512,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579%;反对2,781,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1193%;弃权3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28%。

10.《关于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42,366,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71%; 反对2,780,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0%;弃权 3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419%。

同意7,515,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814%;反对2,780,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1137%;弃权3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9%。

11.《关于修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42,449,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42%; 反对2,697,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9%;弃权 3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419%。

同意7,598,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18%;反对2,697,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5.3332%;弃权3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李丽、齐曼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