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购买天河万科广场物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88,000万元(不含交易税费)购买天河万科广场物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协议签署、资产购买等后续事项;同意公司向银行贷款人民币4.4亿元,其余以自有资金支付购买价款,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银行贷款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天河万科广场物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3)。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