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16:00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十一楼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晖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三、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方案的议案》。为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关要求,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意公司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方案。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