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服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04  中天服务(002188)公司公告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最终回购 金额、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实际成交数据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2026年7月31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6-02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424,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44%,最高成交价 为4.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07,584.31 元(不 含交易费用)。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