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2022年度公司领导人员副职绩效考核及兑现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领导人员副职绩效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核定与发放,并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核实,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对向控股股东申请续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续贷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能够有效改善融资结构,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利益,合理、必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姜会林、刘姝威、王腾蛟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