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使用状态 |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 | 0039 2972 0300 3399 442 | 正常使用 |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 | 4438 9999 1010 0058 8640 0 | 正常使用 |
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 | 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 1580 4395 6123 83 | 已注销 |
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 | 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 1500 0106 1163 82 | 已注销 |
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 |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4425 0100 0034 0000 2212 | 已注销 |
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 | 兴业银行深圳华富支行 | 3371 6010 0100 2092 82 | 已注销 |
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 | 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 3371 0010 0100 2155 26 | 已注销 |
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 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 | 3918 0188 0000 5548 8 | 已注销 |
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 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 | 已注销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下:
项目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 | 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 1500 0106 1163 82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