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文荣)

查股网  2024-04-20  劲嘉股份(002191)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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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文荣)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文荣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正式任职,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文荣,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科院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主管,上海上创新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无锡红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音智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谛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浪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威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云思创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稷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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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 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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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在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促进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3年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2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内审部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3年12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3年12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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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关于2024年内部审计的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有效实施;积极参加年审会计师见面会,与2023年度审会计师沟通,对年报审计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同时于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办公和考察,与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子公司负责人等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沟通业务规划、研发项目等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合规治理情况。

在本人的履职过程中,公司经营层及相关人员均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促使本人能够依据详实的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预计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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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在表决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等议案,其中设定上述人员的薪酬总额包括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其中绩效年薪根据公司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绩效考核后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拟定。经审核上述事项,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忠实履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邮箱):wwr1211@126.com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文荣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