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勇)

查股网  2024-04-20  劲嘉股份(002191)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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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葛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葛勇于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正式任职,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葛勇,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担任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广东金骏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职位,现任广州润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缺席或委托出席董事会,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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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 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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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其他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报告期内,正值公司2023年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进场阶段,本人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审议了公司2024年内审计划,对年度审计计划及报告期内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详细了解;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公司年审工作进程,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高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第七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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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本人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同时以及受聘任职之初,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和了解;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和内审负责人等进行有效沟通,掌握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认为公司保持了较好的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在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在任期内审议的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等议案,经审查,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未来,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况,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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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执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本人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决策过程;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客观地提出本人的观点,谨慎地使用本人的投票权;不断加强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提高履职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本人联系方式(邮箱):444351101@qq.com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葛勇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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