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除董事李德华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李德华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缺席董事1名(董事李德华缺席,具体缺席原因为被留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乔鲁予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于2024年5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