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杜永忠
刘奎东
卢浩然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