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查股网  2024-02-08  如意集团(002193)公司公告

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30号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你公司持有莱卡新材料(佛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莱卡”)25.72%股权,你公司对该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不充分,你公司子公司向北京伟尧澳新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南兰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兰田中航科技有限公司、伟尧实业(济南)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以下合称“特定公司”)采购毛条等商品,你公司未将上述特定

公司作为关联方披露,未按照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1.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说明特定公司在交易期间的实际控制权归属和构成你公司关联方的情况,并详细说明你公司与特定公司发生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你公司实际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情况、交易合同签署时间、各方签署代表人员、交易对象基本情况、交易内容和总价、交易单价和数量、实际付款时间、实际交货时间、你公司与交易对象累计已发生各类交易的情况等。

2.按照《决定书》相关责令整改期限,充分计提佛山莱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并及时更正披露你公司2022年及2023年相关定期报告。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2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你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将对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