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山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霞路1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叶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出席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出相应修订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做出相应修订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16: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霞路1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