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山科技: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0 月31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 年11 月20 日 召开的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 年12 月11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 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 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为66,400,000股,预留份额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65,357,998股。
2023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66,400,000 股已于2023年12月1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上海岩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2024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65,357,998股(预留部分)已于2024年4月11日以非 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 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非交易 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及《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 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 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不低于12个月,且解锁 时点不早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均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对应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计算。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5年4月22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且首次授予部分对应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 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 年12 月11 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29,727,4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5,670,554,696 股的比例为0.5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上海岩山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委员会决议,通过员工 持股计划直接减持、将股票过户至持有人名下等方式,对剩余股份进行处置及分 配。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 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 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 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 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且首次授予部分对应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 或转出且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 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 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
售或转出且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 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 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