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3-077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敏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敏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自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之后,张敏先生近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98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已经达到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张 敏 |
住所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灯塔小区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6月14日 |
股票简称 | 方正电机 | 股票代码 | 002196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498.71 | 1.00% | ||||||
合 计 | 498.71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敏 | 合计持有股份 | 32,900,237 | 6.60 | 27,913,137 | 5.6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900,237 | 6.60 | 27,913,137 | 5.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32,900,237 | 6.60 | 27,913,137 | 5.6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900,237 | 6.60 | 27,913,137 | 5.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张敏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张敏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