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赖羽康先生和监事姚伟亮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工作原因,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相应职务后,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的辞职申请需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尚未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监事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万芳女士、王彦颖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21日
监事简历:
1.万芳,女,1991年出生,中国籍。历任安吉永宁尔纺织有限公司人事、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天能集团链创平台事业部法务。现任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截止本公告日,万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万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彦颖,女,1994年出生,中国籍。历任德清农商银行工作人员。现任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工作人员。截止本公告日,王彦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彦颖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